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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一条消息:2014年5月13日,平壤保安部干部家属高层公寓发生坍塌事故,遇难过百人;一个月内就有五名相关责任人被枪决。被枪决者,未必就有权力寻租腐败行为,这追查问责还真是雷厉风行。这样重罚了能否断绝事故?以兄弟长于山乡农村的经验,只怕未必。让农业人干工业活,不管是什么干部,表面上的孔繁森也罢,实质上的王宝森也罢,都面临三个问题:人们的文化程度、工作习惯和私心杂念。

就举咱本乡本土的经验教训。要想富,先修路。公路修到山乡,欢欣鼓舞一片。人们料不到的是副作用:过了一阵,有村民被汽车撞死了。就算不死人,也会撞毙一头牛,或碾死几条狗。大山里的人和牲畜,从来没见过汽车,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学会正确估计汽车速度,知道隔开多远距离,才能安全穿过公路。

表面看这是经验问题。但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快速变动,不允许慢悠悠积累亲身经验。而要积累间接经验,就有文化程度的问题。读书多了,才能保证在读过的书里,总有一部分可以接通你的亲身经验,帮助你在想像中按文字记叙重现亲历事物。初步有了这样的技巧,就能在想像中按文字记叙构造未曾经历的事物,从而获得间接经验。文化程度高,干工业活时出事故的概率就低。

小农在中学里就没听说过有同学被撞死的,尽管学生穿越公路的频率比村民高得多。从县中到家要翻山,穿山的小道,被新修的“之”字形盘山公路截成一段一段。走了一段小道,就会降到或登上公路,穿过去才能接上另一段小道。回一次家,要七、八次甚至十几次穿过公路。但学生都能应付。物理课上算算速度、位移,知道汽车速度是什么级别;或者求解碰撞问题,知道一百斤的人体撞上四吨卡车,会吸收多少动能,这时就有用处了。你会处处小心,知道汽车决不是你可以招惹的。

上公路被车撞死的另一原因,是农村人没有工业社会那种严格按程序办事的习惯。小农和同学们也在集市上向老乡宣传过交通规则:过马路时先看左边有没有车,到中间时再看右边有没有车。是否听进去,记住了,那就不知道了。毕竟,程序渐成习惯,要靠身教;言教效果有限,特别是对文化低的人。城里孩子从小就跟着父母学会了怎样过马路,山里老乡却往往要靠血来教训。

通公路第一第二年,常能见到的有趣景象是秋收之后,水泥公路成了晒谷场。稻谷倒是不怕汽车碾压,轧成米后并不影响口感。但是拿着耙子摊稻谷的人,喜滋滋想着今年多收了三五斗,一不小心撞车上了,摔得头破血流。几次类似事故之后,村里人终于知道:这点便宜占不得。

农业人干工业活,出事故,直接原因无非这三条:文化低,不按程序办,贪小便宜干私活。县化肥厂的女孩拿块抹布在反应锅边一擦,一锅溶剂就不能用了,污染了。她哪里知道什么微克,什么阿伏伽德罗常数。采石场将圆木棍垫在下面运送大块花岗岩。按程序,前面垫木棍的人撤手起身之后,后面推的才可进入位置。一个愣小伙用撬棒突然向前一橇;前面蹲着垫木棍的人,两根手指被承载着花岗岩重量的木棍滚过,废了。县农机厂某位工人,生了儿子太高兴,趁着电焊工下班,拿厂里材料焊个城里才有卖的儿童推车,结果引起火灾。诸如此类。

这不是说官员和监管部门没有责任。这次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据澎湃新闻对天津港公安局消防四大队参谋林明(化名)的采访,他们“会根据自己辖区企业特点来制定消防救援预案”,而且“四大队的两个防火员,负责排查下辖约30家企业的消防设施,……因为辖区内企业众多,防火员几乎天天去检查。……‘我们每回下去检查的时候都会强调,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能混存,不能往一个库里放,或者堆在一个地方,应当是分开的。’专门存储危险化学的瑞海公司,更是四大队预案中的重点单位之一”。从理论上讲,就是美国也不过如此了:经常检查,作好预案。

但是,据《中国青年报》8月15日的报道《爆炸堆场以前就小事故不断》,将散货装入集装箱的瑞海公司叉车工人张华(化名)告诉记者,“仓库内平时发生小事故是常有的事,比如气罐泄露或是小的火灾”。而且这次救火显然没用到预案。看来,经常检查固然算是尽到职责;但是,根据人们的文化程度、现有工作习惯和道德水准,设计出他们能理解、会执行的安全生产机制,才算是完成了任务。不过真正的完成,大概需要很长时间。

(本文平装版已于今日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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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

吴澧

190篇文章 4年前更新

专业外语,职业外事。苟全性命于盛世,不求闻达于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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