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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校招生的“扶贫”力度越来越大。比如,清华大学针对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农村学生的自强计划,今年允许降60分录取。这是好事。不过,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弊端之一,是这样录取的学生,将会持续受到一些未必欢迎的特殊关注。甚至可能波及他人。若干年之后,人们忘了“扶贫”政策何时而起,笔者这样凭着真分实数考入大学的,也可能被人以为是照顾进去的。所以美国很有一些黑人反对优待黑人学生的平权招生(affirmative action),认为优待政策实际上将黑人当作了能力较差的二等公民。

清华划出一定名额给农村考生,在美国,会被法院认定为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不过,6月里最高法院对平权诉讼的最新判决,允许公立学校在招生时将种族作为诸多考虑因素之一,以达到学生群体多元化的目的。学生群体多元化的原则,早在1978年已由大法官刘易斯·鲍威尔所建立。他在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的判决里写道:“一个爱达荷州的农庄孩子,能为哈佛大学带来波士顿学生不能提供的东西;同理,一个黑人学生通常能带来白人不能提供的东西。”最新判决的言词,令反对者今后很难继续挑战这一原则。

位于美国西北部的爱达荷,打个比方,可算美国的甘肃;而波士顿则是玩笑话里出租车司机中博士比例最高的城市。说爱达荷农庄仔能有些东西为波士顿附近的哈佛大学所珍重,国内很多人怕是不信的。不久前,有份青年报纸的官方微博转了篇文章,《寒门学子:进得去的名校,抹不掉的阶层烙印》。按文章作者的说法,似乎农村学生在大学的一大任务,就是融入“城市的同龄人的娱乐生活”,也能“谈起国外政治来头头是道”,让人看不出自己的根子在农村。

不过在笔者看来,农庄仔还真的带着些东西,为城里人愿有而不得。比如,语言能力很重要吧,最能锤炼语言的是诗歌吧?而二十世纪之前的英诗,都是建筑在农业生产这一基础上的。即使到了二十世纪,拿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四位英语诗人,叶芝、艾略特、德里克·沃尔科特和希尼,都对农村生活有所留恋。拿相对流传较广的叶芝和希尼来讲,前者名作《茵湖岛》(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写他站在城市的街道上听到湖水轻响,诗人要去孤岛种豆养蜂。希尼的名作《挖掘》(Digging), 写他的爷爷挖泥炭,父亲掘土豆,诗人继承家族技巧,拿着笔挖词掘句。你有农村生活经验,或许更能领会这些诗。

中国传统文明是农业文明,从道理上讲,农村学生应该更能体会古诗意境。拙文《农村学生的竞争优势》(见《南方周末》2013年8月15日)曾以李白《秋浦歌》(其十四)为例。后有读者留言,说农村学生不会去读这种诗。那好,这次换个课文里的例子。

人教版小学四年级语文课本有范成大《四时田园杂兴》一首,指定背诵:“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荫学种瓜。”老师讲解时,大概会说劳动人民优秀品质呀,连儿童都是从小种地啊,真是好样儿的等等。这也不算错,不过,如有农村经验,还可讲得细致些。其实,桑树喜欢湿润的土地,而瓜喜欢干燥的土地,大人不会让孩子去桑下种瓜,种了也会锄掉。明人张履祥《补农书》云:“种菜之地,桑枝不茂。此不特地力之不尽,亦见人工偷惰无足取矣。”这点道理,猜想宋人也是知道的。这首诗写的是夏日景象,当是小孩吃了消暑的甜瓜或西瓜,爱其滋味,自己去种。这是勤的一面;但小孩也有懒的一面,躲到桑荫下去了,这也挑明了“未解供耕织”中的“未解”两字。诗人则笑嘻嘻看着未通农事的孩子做无用功。这样理解,是否更有童趣?

查查资料,看看甜瓜、西瓜什么时候传入中国;再以农村经验写篇文章,谈谈如何欣赏这首诗。顺便指出钱钟书《宋诗选注》对此诗一字未注,似乎其意自明。听上去是不是有点高端大气上档次?

前面引用的那篇《寒门学子》的文章,说他们进了清华仍然很自卑。今人意识和舆论里,都认为农村就是落后愚昧,几致一无是去。从农村出来,没点自卑也难。而人一自卑,本有七分本事,也就只得发挥二、三成。其实,若能打好农村经验里的文化牌,证明自己虽有优待也有贡献,提升了自信,倒是更容易融入城市同学的圈子。其实,大学生宿舍里的“谈起国外政治来头头是道”,日后如果真的有了国外政治经验,就知道那只是听了笑笑的,不必过于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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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

吴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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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职业外事。苟全性命于盛世,不求闻达于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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