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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不少人预言,传统的学校将是继实体书店之后,又一个被互联网打垮的行业。国内也有不少教师觉得压力很大。某报去年12月18日有篇文章,《网络文化的沉溺,带来现实虚无的狂欢》。作者说:“老师知道的未必比学生多,甚至肯定不及学生多;老师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也不再是‘知识的传授者’,因为掌握了最先进信息检索技术的90后们,比他们的老师更善于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互联网搜索非常有用,但要说有用到令教师脑袋里的知识近乎无用,因此学生也不必学习和记忆那些知识,则未必。最简单的,你可以让软件写汉字,但你总得会认吧?汉字,在人脑可以植入大容量记忆晶片之前,仍要死记硬背。

而且中文网当前一大问题是信息不可靠。去年高考后,笔者上网看看全国卷选了哪首古诗,见是岑参《发临洮将赴北庭留别》(闻说轮台路,连年见雪飞)。但贴出来的试题,多有错字漏字。怎么知道有错字漏字?从五律的平仄、韵脚和字数判断的。有了这点知识,往往还能猜出正字和该补的字。但要获得这点知识,必须硬背诗词格律,或硬背大量诗词。没有这点知识而又盲目相信互联网,或许就要自误乃至误人。

顺便说一下,笔者相当欣赏那道考题:“与《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相比,本诗描写塞外景物的角度有何不同?”你至少要背得出几句《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才能答这道题。就算开卷考,可以上网查,不必背《白雪歌》,但是,如果你记得一些搜索《白雪歌》时很难连带拽出的中学地理知识——新疆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冬冷夏热,是降水稀少的干旱区——大概你会意识到《发临洮》的“连年见雪飞”是不可能的。“连年见雪飞”,相当于说终年飘雪,必是无据“闻说”或故意夸大;而《白雪歌》的“胡天八月即飞雪”(可见六、七月无雪),则是驻在当地的真实经验。将两诗描写景物的不同角度如此写在考卷上,可能比标准答案还漂亮。毕竟语文出题人未必具备中学地理程度。

前不久,在网上见到一场“熊鹤”之争。有位鹤先生,将亚当·斯密讲的经济长期繁荣三条件之一 A tolerabl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译作“具有包容性的司法”。然后有位熊先生,认为该译作“可堪忍受的司法”。然后又有一位田先生,查了字典后认为,“当 tolerable 作‘可忍受的’‘可忍耐的’等解时,一般是指在‘精神上’或者‘身体上’的痛苦或者针对‘错误’、‘不当’而言”。田先生接着查了斯密的著作,发现“斯密在使用 tolerable 一词时,很多时候被中文译者译为‘相当’、‘相当合理’、‘可观’、‘非常准确’等词”。看来,田先生是支持鹤先生的。

见到争论文章中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出版于1776年。记得中学里背过的世界史,美国革命就发生在那一年,而美国革命正表明殖民地不愿继续忍受母国的司法。查找外文真义时,通常有三条路:查字典,查作者用词习惯,查当时常见说法。田先生走了前两条路;本人就走第三条路吧。

美国国务院网上资料《美国历史纲要》(中文)应是比较可信的,选这份资料的原因是很多说法给出了原文。里面说到,“作为〔对波士顿人为抗税,将三艘英国商船上的茶叶丢入海中的〕回应,英国议会颁布了一系列被殖民地居民称作‘强制’或‘不可忍受的法规’(Intolerable Acts)。”接着再查权威《大英百科》对 Intolerable Acts 的详细解释,发现一项不可忍法规为 The Impartial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ct of 1774(公正司法法规)。这项法规,允许在马萨诸塞殖民地(首府波士顿)的英国官员因公务或镇压叛乱而被控诉时,可以避开当地陪审员,转去其他殖民地或回到英国审判。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ct 是英国议会对某类法规的通用名称,这类法规覆盖司法有关事务。当时英语还没有美式、英式之分,从与斯密同时的美国用词习惯看,A tolerabl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就是民众可接受的或曰“可堪忍受的司法”。

第三条路找到的旁证,与斯密的说法,似乎相关性更强。资料是靠着“最先进信息检索技术”找出来的;但首先是脑袋里储备的知识决定了向哪个方向去搜索,并保证了搜索的效率和可靠。

(本文已于1月28日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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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

吴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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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职业外事。苟全性命于盛世,不求闻达于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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