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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日前,某主旋律报纸主编发微博惊呼:“哇塞,这只是习惯吗?英国《每日邮报》曝光了一组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办公照片。原来总统先生有个习惯——白宫内的各种场合,他总要将脚跷在桌上。不知他的部下是什么感受。”原来,英国的 Daily Mail 在4月30日刊发了一组美国杂志《繁华世界》(Vanity Fair) 收集的白宫官方照片——《每日邮报》所配文字清楚说明是官方照片呵,主编先生称英人“曝光”,似乎用词过度。其实,如果笔者没记错,早在2009年,奥巴马进白宫不久,美国报纸就登过他的跷脚照片了。

在美国大学读过书的人,见到这类照片,或许会为那张总统办公桌略感可惜——这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在1880年送给美国总统的礼物,也是个文物——但不至于有其他感受。教授跷脚上桌;甚至讲课时坐在讲台上,脚就搁在前排课桌上,这在美国大学太常见了。奥巴马当总统之前,一直在芝加哥大学兼职教宪法课,猜想他在学校里就是这副样子。

如果将教授这样子拍下来,单看照片,国内难免有人要奇怪:难道他的学生真的没什么感受?其实,照片只是截取人际关系某个瞬间定格;当事人实际感知的,却是一道长久过程。比如说,兄弟在美国念书时,去教授办公室解疑。教授双脚高高跷在桌上。本人招呼道:Dr. King(王博士)……王教授立即说:Just call me John (叫我“强”就行了)。于是敝人和王强教授就像同吃同住的室友,“小吴”啊“强哥”啊随意叫。虽然强哥的脚始终搁桌上,小吴却并无羞辱之感,两人的话语交流很平等。再说,美国是自由社会,如果王强教授来研究生办公室找人,本人也不是非得把桌上的脚立即撤下去的。

奥巴马有跷脚跟幕僚说话的照片;他也有跟幕僚打篮球时,捂着被撞伤的下巴,一脸痛苦的照片。从人际关系的长久过程看,幕僚大概不会在乎他跷脚。

但在美国,也不是说任何时候都可以脚跷跷无所谓的。美国是高度国际化的社会。假设有位马来西亚女同学,虽说来美国三、四年后也是T恤、棒球帽,但第一年还是很正经的头巾、长袍、长裤。如果本人是王强教授,见到她走来,立即正襟危坐。跟来自不熟悉文化的人打交道,遵守古老的孔孟之道或基督教礼节,遭至误解的可能性总要小一些。这跟面试找工作一样,穿套保守灰西装,总比新潮奇装异服更靠谱。

奥巴马身为总统,影响自然更大。在世界很多地区,用鞋子打人是极大侮辱,鞋底见人也是极大失礼。要是再对美国缺乏了解,见到奥巴马跷脚上桌的照片,他们的感受就难说了。美国现在准备撤出阿富汗,但先要训练一支具备一定能力的阿富汗军队,为喀布尔现政权在美国撤兵后挡住塔利班。训练中,最让美国人头痛的是内部枪杀(inside killing),即阿富汗士兵在共同执行任务时向美军开枪。令美方调查人员吃惊的是,只有四分之一内杀事件是塔利班渗透;其他多由文化误解引起:跟当地女人讲话时态度太随便;光着膀子跟很受当地人敬重的衣冠严整、白须飘飘的老人讲话,等等——这等等里包括美国大兵鞋底向人。阿富汗士兵见到美国三军司令的跷脚照,想来不会加深他们对美国人的好印象。

考虑到美国的外交目标,也为了北京所提倡的“和谐世界”,奥巴马总统架在桌上的脚,还是放下去为好。至少,不要再公布这类官方照片。不过,美国人不学外语不读外国文学,对其他民族的心事一无所知,很难指望他们理解此中关节。

注意:笔者并没有说跷脚上桌是个坏习惯。美国社会变化快,美国或许只是比其他社会先走了一千年,有时需要等等别人。英国人当年来华做生意,中国人见了非常反感,坚决不让他们住进广州城。洋人骑马,男女连辔共行,成何体统?大唐王朝从盛到衰的转折点是安史之乱;而宰相杨国忠治国无方,也是诱发安史之乱的原因。唐人当时对杨国忠的一大鄙视,就是认为他和堂妹子私通,证据则是堂兄妹们“略无仪检,每入朝谒,国忠与韩(国夫人)、虢(国夫人)连辔,挥鞭骤马,以为谐谑”(乐史《杨太真外传》)。想那南粤也是文华物宝之地,岂容英夷洋毛乱我淳良古俗?要抗争啊要抗争!但是,一百七十年之后,法国总统带着他的同居女友“冒牌”第一夫人来华,文化复兴中的文明古国,照样欣然接待,尽管这位弗朗索瓦·奥朗德走访中东时只敢单身出行。如今,见到男女并肩上街,而不是女的走后一步作谦恭状,我们已经不会再问:不知她的男人是什么感受?

最后说明一下,这篇文章是斜靠椅上、脚跷桌上、键盘搁膝上写的——这是兄弟在美国念书时落下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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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

吴澧

190篇文章 4年前更新

专业外语,职业外事。苟全性命于盛世,不求闻达于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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