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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紊革时最著名的流言
 

说起来都是两年前的事了。2011年7月,美国《外交政策》网站登了一篇文章,《流言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s Republic of Rumors)。 文中说:缺乏报道和核实的信息,使流言在中国〔微博上〕如兔子般繁殖。标题中的英文单词 rumor,中文通常译作“谣言”。于是就有名校国际政治博士上《环球时报》反驳这位美国作者:“但话说回来,‘最佳谣言机器’这种‘帽子’,恐怕也不是那么轻易能够套上的,否则,开风气之先的〔美国人首先发明的〕推特恐怕至少应该要更早的戴上这顶帽子了。”

其实,如果你查原版英英字典(而不是英汉字典),rumor 的解释是未经查证的道听途说——所以那位美国作者将“核实的信息”与 rumors 对比——这词更准确的中译是流言。美国讲解职场人际关系的大路书会教你:那类约翰将提职或玛丽要加薪的 office rumor (办公室流言),通常是真的,不妨相信。可见这词在英语语境里并不纯作“谣言”解。

虽然对 rumor 的理解并不准确, 不过《环球时报》那篇文章的标题却是《对微博谣言不必太恐惧》。国际政治博士认为那位美国作者没有注意到大强国有着“新媒体空间持续增强的自我净化能力”。老农今天则从另一个角度来谈谈对流言不宜采用警差行动的道理。

流言在微博上确实如兔子般繁殖,这是新技术带来的新现象,值得按科学发展观作些科学分析。分析了就会发现,所谓“新现象”,其实是老现象的新形式。

流言第一议:人类社会都是流言大温床。美国有位名叫唐纳德·布朗的人类学家,二十年前出版了一本题为《人类共性》(Human Universals)的书。布朗查阅了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人类社会的调查,发现超越不同文化的人性共同之处多到超越我们想像。共性之一是 gossip (传播流言蜚语)。不论是巴黎的精英沙龙还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原始部落,人只要聚在一起,就开始飞短流长。

就连我党相当级别的干部,聚在一起,肯定也是大讲政治流言。所以党内关系紧张时期,就会对所谓的“非组织活动”(其实就是私人聚会传流言)特别敏感。

甚至把人关起来都没用。“三言两拍”里的说书人经常讲,“话说三姑六婆,最是人家不可与他往来出入。盖是此辈功夫又闲,心计又巧,亦且走过千家万户,见识又多,路数又熟”——但也正因为三姑六婆有这点本事,传统社会关在家里的女人才能依靠她们收发流言,与外面的大社会交通。这甚至不是中国特色。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里面,奥斯曼帝国的回教女人关在家中,无男人相伴不可随意出行,却自有异教徒如那个卖衣料的犹太大妈,走家串户通报各家消息。

我们人类确实是社会性动物,哪怕被习俗隔绝,仍然对他人状况有无限兴趣,包括对苦难的普遍同情。对自己要求高的人可以如《礼记》所说的“君子慎其独也”,无人监察时也和流言保持距离。但你无法让大众不传流言,这是违反人类本性的。

流言第二议: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会失真。这是信息论要处理的客观现象,与道德无关。现在都称王国维为大师,他的《人间词话》是巅峰之作。但是,如果你读今人校对本,从注解中会发现,《人间词话》所引前人词句,静安先生凭记忆写来,与通行版本多有不同。经王大师一转手,某些信息自然而然就“失真”了。大师尚且如此,何况愚钝如吾辈乎?

(老农另有专文谈论这第二议,见伟光正农文《信息失真的矫正之道》,所以此处仅简单说几句。)

流言第三议:信息失真,常是无心之失。辩证法承认我们的思维永远不能完美反映客观现实,我们对真理的了解只能是一个无限的逼近过程。我们的认识与事实会有差距。英美法庭对证人要求很严。中世纪的英国,法庭上作假证,查出後割舌头。时至今日,作假证仍然可判刑。在美剧和好莱坞电影中可以看到,证人作证前必须宣誓,保证自己说真话。但是,对方律师接着会质询证人,力图找出证词与事实间的矛盾。如果找到矛盾,证词被推翻,一般也只是无心之失,不至于马上将证人上铐收监。

好莱坞拍过一部喜剧片,《我的堂兄文尼》(My Cousin Vinny), 可谓是证人无心之失的大集锦。两个路经南方的纽约大学生,被当地警察逮捕。小镇流言都说他们是抢劫便利店并杀害店员的凶手。因为没钱,他们请了其中一位的堂兄文尼来辩护。文尼只是个初出道的民事律师,并没有刑事经验,他只能依靠纽约街头混出来的聪明和精明,揭出一个个证人的无心之失。有一幕是这样的。一位老太太一口咬定,她见到被告进出小店。文尼问:当时你离被告有多远?老太太说约有一百英尺。文尼量了五十英尺,站在那头,举两个手指,请老太太数。老太太吃力地看了一阵,说四个。文尼手不动,笑着走回来,问老太太怎么讲?老太太说我该配新眼镜了。文尼证明了老太太证词的不可靠,但法庭并不认为老太太造谣诬蔑。这是无心之失,老太太只是自以为眼力太好。

英文的 lie,中文通常译作“撒谎”。其实,如果你查原版英英字典(而不是英汉字典),lie 的解释是明知不实而故意编造——这解释已经排除了无心之失。而在汉语里,撒谎只论效果不论动机,只要讲的话不符合事实,不管明知或无知,两者都算撒谎。国内曾放映的大片《赎罪》(Atonement) 里,妹妹布里奥妮的不合事实的证词,将姐姐塞西莉亚的男友罗比送进了监狱。妹妹后来知道自己错了,去姐姐住处商量翻案。姐姐抢白妹妹:你已经撒了一次谎,别人为什么还要相信你?妹妹对姐姐称她“撒谎”非常震惊。小说文本里,她是如此反应的:“脆弱,愚蠢,迷惘,无常——她为此恨透了自己,但她从未认为自己是一个撒谎的人……她并不是故意误导,她并不是出于恶意才这样的呀”(《赎罪》,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译本,译者郭国良)。这反应在汉语语境就讲不通:罗比已经吃了冤枉官司,布里奥妮明知自己证词非真,为什么仍然不承认撒谎?——因为她不是故意误导,更不是恶意编造,按英语讲不算 lie。

布里奥妮的反应,写在深得好评的畅销书里,英美读者并不觉得她不诚实。但在汉语语境里,我们革命同志和爱国青年就会大叫布里奥妮“狡辩”、“抵赖”!哪种思路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显然是承认人有无心之失。否则,上法庭作证岂不太危险?就是平时,也会使人不敢讲话。

本月22日至26日的五天庭审薄稀烂,台湾曾侦办陈水扁贪污案的资深检察官评价:证据太弱,在台湾很可能定不了罪,由此可见大强国与世界正常法治国家还有一段距离。他指出道:最后陈述时,破稀烂说,“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很辛苦找了大量证据,组成了90卷,但这90卷到底多少跟我有关”,一句话就先击中大陆检方举证的弱点。但是,按大强国法律,检方证据成立,足够定罪。比如受贿罪,检方并不需要证明破稀烂有意受贿;检方只要证明钱入薄家并且送钱者因薄的职务行为获利,薄之受贿罪即成立。破稀烂辩称自己不知情,这辩护在认真对待无心之失的正常法治国家是有效的;但在凡是讲话不合事实即皆为撒谎的大强国,则被法庭认作无效辩护。

流言如兔子般撒腿飞奔。故意编造的要批评,故意编造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处理。人们应该提高自己辨别真假的分析能力。政府如果对政治流言敏感,就应该提供民众参与政治活动的空间,让他们在实践中习得中高级干部通常拥有的那种流言可传到什么限度的经验。但流言不可能杜绝,缺乏大道消息时更是如此;流言即使源出为真,传播中也会失真;即使已经失真,也要认真考虑无心之失的太天真。愚意以为,这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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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澧

吴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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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职业外事。苟全性命于盛世,不求闻达于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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